⒉ 亦作“弃本求末”。谓舍弃事物的根本而追求末节。
引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民心动摇,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,姦邪不可禁。”
《旧唐书·韦凑传》:“三辅 农人,趋目前之利,捨农受雇,弃本逐末。”
清 顾炎武 《钱粮论》上:“吴 徐知誥 从 宋齐丘 之言,以为钱非耕桑所得,使民输钱,是教之弃本逐末也。”
⒉ 亦作“弃本求末”。谓舍弃事物的根本而追求末节。
引《魏书·敬宗纪》:“又 元天穆 宗室末属……不能竭其忠诚以奉家国,乃復弃本逐末,背同即异,为之谋主,成彼祸心。”
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两监》:“尔后物态浇漓,稔于世禄,以京兆为荣美,同华为利市,莫不去实务华,弃本逐末。”
清 恽敬 《答邓鹿耕书》之二:“惟小人弃本求末,不务脩德,止求吉葬。”
⒈ 放弃最基本或最重要的部分,而去追求细端末节。也作「背本趋末」。
引《汉书·卷二四·食货志下》:「民心动摇,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,奸邪不可禁,原起于钱。」
词语解释弃本[ qì běn ]⒈ 古指不务农桑。引证解释⒈ 古指不务农桑。引唐 钱起 《江行无题》诗之四七:“土旷深耕少,江平远钓多。生平皆弃本,金革竟如何。”
词语解释逐末[ zhú mò ]⒈ 指经商。古以农业为本务,商贾为末务,故称。引证解释⒈ 指经商。古以农业为本务,商贾为末务,故称。引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民心动摇,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平,姦邪不可禁,原起於钱。”《晋书·熊远传》:“自丧乱以来,农桑不修,游食者多,皆由去本逐末故也。”宋 梅尧臣 《送张圣民学士知登州》诗:“良民皆逐末,兹事谁用长?”清 何琇 《樵香小记·屠者以骨革纳官》:“使利薄而民不趍,所以抑逐末之业,而省无故之杀。”国语辞典逐末[ zhú mò ]⒈ 古代以农业为本务,商贾为末业,故将经商称为「逐末」。后用以指不顾事物的根本而只追求枝节微末。南朝梁·刘勰。引《汉书·卷二四·食货志下》:「民心动摇,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,奸邪不可禁,原起于钱。」《文心雕龙·诠赋》:「逐末之俦,蔑弃其本,虽读千赋,愈惑体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