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靠收取赋税而生活。
⒈ 靠收取赋税而生活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是岁小旱,上令百官求雨。
引卜式 言曰:‘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,今 弘羊 令吏坐市列,贩物求利。亨 弘羊,天乃雨。’”
唐 于卲 《送李员外入朝序》:“食租衣税,王者之常赋。”
引《史记·卷三〇·平准书》:「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,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,贩物求利。」
词语解释食租[ shí zū ]⒈ 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⒉ 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引证解释⒈ 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参见“食租衣税”。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 王沉 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⒉ 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引彭湃 《海丰农民运动》:“呀!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
(名)国家向企业集体或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