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 秦桧 诬陷 岳飞,飞 下狱, 韩世忠 不平,诣 桧 诘其实。
引桧 曰:“飞 子 云 与 张宪 书,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”
世忠 曰:“‘莫须有’三字,何以服天下!”
见《宋史·岳飞传》。莫须有,犹言恐怕有,也许有。世因称 岳飞 冤狱为“三字狱”。 明 唐顺之 《岳将军墓》诗:“谁将三字狱,堕此万里城。”
后亦以“三字狱”为冤狱的代称。 清 佟世临 《戊寅秋拜先王父墓下》诗:“钩党竟成三字狱,招魂欲叩九重天。”
赵朴初 《洪湖曲吊贺龙同志》诗:“一世精忠三字狱,松崩幽谷无人知。”
⒈ 宋朝岳飞被秦桧以「莫须有」之罪诬陷入狱,冤死于风波亭上。世人称为「三字狱」。见《宋史·卷三六五·岳飞传》。后比喻冤狱。
引清·康有为〈故四品卿街军机章京参预新政候补知府谭君嗣同〉诗:「竟无三字狱,遂以诛董承。」
(1)(量)数目;二加一后所得。(2)(量)表示多数或多次:~番五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