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明兵制。元初,发民为兵,令贫富相兼应役,有正军户和贴军户,正军户合二三而出一人,贴军户贴出钱以津贴正军户。明时,贴军户则成为候补军户,正军死,贴户丁补。
⒈ 元 明 兵制。 元 初,发民为兵,令贫富相兼应役,有正军户和贴军户,正军户合二三而出一人,贴军户贴出钱以津贴正军户。 明 时,贴军户则成为候补军户,正军死,贴户丁补。
引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既平中原,发民为卒,是为 汉 军。或以贫富为甲乙,户出一人,曰独军户,合二三而出一人,则为正军户,餘为贴军户。”
亦省称“贴户”。 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旧例,丁力强者充军,弱者出钱,故有正军、贴户之籍。”
《明史·兵志四》:“初,三丁已上,垛正军一,别有贴户,正军死,贴户丁补。至是,令正军、贴户更代,贴户单丁者免;当军家蠲其一丁徭。”
⒈ 元代的兵役制度中,用钱雇请他人代替当兵的人家,称为「贴军户」。
引《元史·卷九八·兵志》:「既平中原,发民为卒,是为汉军。或以贫富为甲乙,户出一人,曰:『独户军』,合二三而出一人,则为正军户,余为贴军户。」
(1)(动)把薄片状的东西粘在另一个东西上:粘~|张~。(2)(动)紧挨:~近|~边。(3)(动)贴补。(4)(名)津贴:津~。
词语解释军户[ jūn hù ]⒈ 东晋、南北朝时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,称为“军户”。入军户后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。元、明、清亦有军户,但制度稍异。引证解释⒈ 东晋、南北朝 时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,称为“军户”。入军户后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。 元、明、清 亦有军户,但制度稍异。引《宋书·武帝纪》:“吏身可赐爵一级,军户免为平民。”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、人匠,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,復令为军。”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户之别,有民户,有军户,有匠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