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署名。明清属工部,掌营缮事宜。
⒈ 官署名。 明 清 属工部,掌营缮事宜。
引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:“营缮司所正、所副各一人……﹝ 顺治 ﹞十四年,增置营缮司所丞二人。”
(1)(动)谋求:~生|~救|~利。(2)(名)经营:~建|~造|~业|~国|公私合~。(3)(名)军队驻扎的地方:~盘|~帐|~安|~兵|~军|~露|~宿|~扎|~阵|集中~|步步为~。(4)(名)军队的编制单位;隶属于团;下辖几个连:~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