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名。掌管一省盐政。清代于不设盐运使各省设置,或以分巡各道兼理。
⒈ 官名。掌管一省盐政。 清 代于不设盐运使各省设置,或以分巡各道兼理。
引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三》:“明年( 宣统 三年),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,省盐法道,改置副监督,统辖於盐政大臣。”
亦省称“盐道”。 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五回:“随即是盐院来拜,盐道来拜,分司来拜。”
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处分例》:“併飭盐道不时查察。”
⒈ 职官名。掌一省盐政。
引《清史稿·卷一一六·职官志三》:「明年,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。省盐法道,改置副监督,统辖于盐政大臣。」
(1)(名)食盐(2)(名)由金属离子(包括铵离子)和酸根离子组成的化合物。常温时一般为晶体;绝大多数是强电解质;在水溶液中和熔融状态下都能电离。
词语解释法道[ fǎ dào ]⒈ 指佛法之道。⒉ 办法和门道。引证解释⒈ 指佛法之道。引《古尊宿语录·慈明禅师语录》:“暨登 杨大年、李都尉 之门,机语契投,於是法道大振。”⒉ 办法和门道。引《小说月报》1981年第1期:“他确实没有想到,自己会有这么大的法道,随便一只电话便惊动了三辆小车和这么多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