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西藏地方政府,由噶伦四人组成。1959年3月后解散。
⒈ 藏语。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。旧 西藏 地方政府。 清 乾隆 时废原封郡王,命由噶布伦四人主持噶厦,秉承驻 藏 大臣和 达赖喇嘛 的旨意,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务。1959年 西藏 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。
⒈ 西藏最高的行政机关,噶布伦议事的所在地。
1.〔~伦〕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。2.〔~厦〕藏语“发布命令的机关”,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,由噶伦四人组成,一九五九年后解散。3.译音字。
shà1. 大屋子:广厦。高楼大厦。2. 房子后面的突出的部分:前廊后厦。xià1. 〔厦门〕地名,在中国福建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