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尊重贤士。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⒈ 尊重贤士。
引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故 周 礼卿大夫献贤能之书於王,王拜而受之,所以尊道而贵士也。”
清 卢文弨 《寄孙楚池师书》:“亦由上之人不能贵士而遇之以礼,偶有微忤,輙欲借之以立威,而摧折之唯恐其不至。”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引唐 李康成 《玉华仙子歌》:“兰陵 贵士谢相逢, 济 北风生尚迴顾。”
《旧唐书·吕才传》:“长平 坑卒,未闻共犯三刑; 南阳 贵士,何必俱当六合。”
明 汤显祖 《紫箫记·就婚》:“欢宴, 橘浦 仙媛, 兰陵 贵士,同进花臺法膳。”
(1)(形)价格高;价值大(跟“贱”相对)(2)(形)评价高;值得珍视或重视:宝~|可~。(3)(形)以某种情况为可贵:人~有自知之明。(4)(形)地位优越(跟“贱”相对):~族|~妇人|达官~人。(5)(形)敬辞;称与对方有关的事物:~姓|~国。(6)(形)(Guì)姓。
(1)(名)古代指未婚的男子。(2)(名)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。(3)(名)士人:~农工商。(4)(名)军人:~气。(5)(名)军人的一级;在尉以下:上~|中~|下~。(6)(名)指某些种技术人员:护~|医~。(7)(名)对人的美称:女~|烈~。(8)(名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