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告谕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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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晓喻;晓示。
引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盘庚 乃告諭诸侯大臣。”
唐 元稹 《祭翰林白学士太夫人文》:“问讯残疾,告諭礼仪。”
宋 范仲淹 《答赵元昊书》:“大王告諭诸蕃首领,不须去父母之邦。”
《明史·太祖纪一》:“遣儒士告諭父老,劝农桑。”
⒉ 指告示,布告。
引郑振铎 《止水的下层》:“到了征服者在入城张贴停止杀戮抢略的告谕时,民众却蜂拥的回家。”
(1)(动)把事情向人陈述、解说:~诉|~知|广~|报~|通~|忠~。(2)(动)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状|到法院去~他。(3)(动)为了某事而请求:~假|~贷。(4)(动)表明:~辞|自~奋勇。(5)(动)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:~成|~罄|~一段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