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训诲斥责。
引唐 颜真卿 《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兼侍中河南副元帅李公神道碑铭》:“虽已官达,小不如意,犹加诲让之责,故能济其勋业。”
(动)教导;诱导:~人不倦|教~|训~。
(1)(动)把方便或好处给别人:见困难就上;见荣誉就~。(2)(动)请别人接受招待:~茶|把人家~进屋里。(3)(动)索取一定的代价;把财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。(4)(动)表示指使、容许或听任:谁~你来的?|~我仔细想|~高山低头;叫河水让路。(5)(介)被;叫:行李~雨给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