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死难之地。
⒈ 指死难之地。
引明 王绅 《滇南恸哭记》:“遂遇害,时为腊月二十四日未申时……讳所,则今之 观音寺 前 三市街。”
(1)(动)因有所顾忌而不敢说或不愿说;忌讳:隐~|直言不~。(2)(名)忌讳的事情:犯了他的~了。(3)(名)旧时指死去的帝王或尊长的名字。
[ suǒ ]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