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用年的起始、长度和划分是固定的历算系统,这种系统中按一定的规则安排日和更长的时间划分单位(如星期、月和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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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箕子 言大法九章,而五纪明历法。”
《新唐书·方技传·李淳风》:“贞观 初,与 傅仁均 争历法,议者多附 淳风。”
宋 程大昌 《考古编·正朔二》:“太初 历法,其在立冬、小雪,则曰於 夏 为十月, 商 为十一月, 周 为十二月,则 秦 汉 十月皆建亥也。”
元 姚燧 《领太史院事杨公神道碑》:“积月为岁,积岁为世,必於历法益精益密。”
1. 违犯法纪。 《大戴礼记·盛德》:“凡民之为奸邪窃盗歷法妄行者,生於不足。”
卢辩 注:“乱法者生於不知足。”
⒈ 推算日月、星辰的运行,以定岁时、节令的方法。在不同的文化、时代会有差别。以太阳为标准的,称为「阳历」;以月亮为标准的,称为「阴历」。我国的农历则以阳历为主,阴历为辅,是阴阳合历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二五·历志一》:「历法尚矣,自尧命羲、和,历象日月、星辰,以闰月定四时成岁,其事略见于书。」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