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钧半,合四十五斤。
⒈ 一钧半,合四十五斤。
引《管子·小匡》:“小罪入以金钧分,宥薄罪入以半钧。”
郭沫若 等集校:“分者半也,‘钧分’或‘金分’者即一钧有半。”
(1)古代的重量单位;三十斤是一钧:雷霆万~之势|千~一发。(2)〈书〉敬辞;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(对尊长或上级用):~座|~鉴|~启。
fēn1.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4.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5.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fèn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3. 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4.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