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十斤铜。
⒈ 三十斤铜。参见“钧金束矢”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:“以两剂禁民狱,入钧金,三日乃致于朝,然后听之。”郑玄 注:“三十斤曰钧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此金与后《职金》之金罚并谓铜。”
(1)古代的重量单位;三十斤是一钧:雷霆万~之势|千~一发。(2)〈书〉敬辞;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(对尊长或上级用):~座|~鉴|~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