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制,凡犯盗窃或强盗初犯、罪不至死者,在其项、臂刺字,列入特殊户籍,加以监督,称之为“警迹人”。
⒈ 元 制,凡犯盗窃或强盗初犯、罪不至死者,在其项、臂刺字,列入特殊户籍,加以监督,称之为“警跡人”。参阅《元史·刑法志三》。
引元 乔吉 《金钱记》第二折:“那里有刺了臂的 王仲宣,黥了额的 司马迁,那里有警跡人 贾生、子建。”
《元史·刑法志二》:“诸有司承告被盗,輒将警跡人,非理枉勘身死,却获正贼者,正问官笞五十七,解职。”
亦省称“警跡”。 元 黄溍 《青阳县尹徐君墓志铭》:“有僧某者,通民妇,为其夫所击殴而衔之。适有遭劫杀者,贼弗得,僧为飞书诬其夫及有他怨隙者七人,故以书堕逻卒家。七人中或以罪黥,卒得之曰:‘此警跡也。’因捕治不疑。君察其寃。”
(1)(动)戒备:~惕|~戒。(2)(形)(感觉)敏锐:机~|~觉。(3)(动)使人注意(情况严重):~报|~告。(4)(名)危险紧急的情况或事情:火~|报~。(5)(名)警察的简称:民~|交通~。
词语解释迹人[ jì rén ]⒈ 周代掌管狩猎之官。⒉ 指探子。引证解释⒈ 周 代掌管狩猎之官。引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迹人,中士四人。”郑玄 注:“迹之言跡,知禽兽处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此迹人亦掌踪迹禽兽,知其所藏之处。”《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:“迹人来告曰:‘ 逢泽 有介麋焉。’”杜预 注:“迹人,主迹禽兽者。”⒉ 指探子。引唐 李邕 《左羽林大将军臧公神道碑》:“获其迹人,审其阴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