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酒税。
⒈ 酒税。
引宋 苏辙 《论蜀茶五害状》:“所得茶税、杂税钱及酒课增羡,又可得数十万贯。”
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:“天禧 四年,转运副使 方仲荀 言:‘本道酒课旧额十四万贯,遗利尚多。’”
(1)(名)用粮食、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经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;如葡萄酒、烧酒等。(2)(名)(Jiǔ)姓。
(1)(名)有计划的分段教学:上~|下~|星期六下午没~。(2)(名)教学的科目:这学期共有五门~。(3)(名)教学的时间单位:一节~。(4)(名)教材的段落:这本教科书共有二十五~。(5)(名)某些机关、学校、工厂等的行政单位:秘书~|会计~。(6)(名)旧时赋税:国~|完粮交~。(7)(动)征收(赋税):~税。(8)(名)占卜的一种:起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