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酒税。
引《南史·齐纪下·废帝东昏侯》:“都下酒租,皆折输金,以供杂用。”《宋史·张九成传》:“既至,仓库虚乏,僚属请督酒租宿负苗绢未输者。 九成 曰:‘纵未能惠民,其敢困民耶?’”
(1)(名)用粮食、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经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;如葡萄酒、烧酒等。(2)(名)(Jiǔ)姓。
(1)(动)租用:~户|~价|~用|~约。(2)(动)出租:~了几本。(3)(名)出租所收取的金钱或实物:~金|~米|~钱。(4)(名)旧指田赋:~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