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制定历法。
⒈ 制定历法。
引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建历之本,必先立元,元正然后定日法,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、至。三者有程,则历可成也。”
(1)(动)建筑:新~|扩~。(2)(动)设立;成立:~国|~都|~军。(3)(动)提出;首倡:~议。(4)(名)建江;就是闽江;在福建。(5)(名)指福建:~兰|~漆。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