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暂时停柩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。
引《恨海》第九回:“﹝ 鹤亭 ﹞到了 济寧,才知道妻子故了,擕了女儿,运柩到 沪,暂在 广肇山庄 寄厝。”
(1)(动)原指托人递送;现在专指通过邮局递送:~信|~钱|~包裹。(2)(动)付托;寄托:~存|~希望于青年。(3)(动)依附别人;依附别的地方:~食|~居。(4)(动)认的(亲属):~父|~母|~儿|~女。
(1)(动)〈书〉放置。(2)(动)〈书〉把棺材停放待葬;或浅埋以待改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