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极刑。死刑;重刑。
⒈ 犹极刑。死刑;重刑。
引《宋书·蔡兴宗传》:“干黷欺罔,罪合极法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宋故同州观察使李公神道碑铭》:“相州 繫囚十四人,盗瓜伤其主,吏以极法论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吏部一·人臣渔色无等》:“前此二十年,则有故礼部郎 临江 守一事,与 赵 正同,竟坐极法长繫矣。”
(1)(名)顶点;尽头:登峰造~|无所不用其~(用尽可能使用的各种手段)。(2)(名)地球的南北两端;磁体的两端;电源或电器上电流进入或流出的一端:南~|北~|阴~|阳~。(3)(动)尽;达到顶点;~力|~目四望|物~必反|~一时之盛。(4)(形)最终的;最高的:~度|~端|~量。(5)(副)表示达到最高度:~重要|~少数。注意:~重要|~少数。注意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