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所食之米。
⒉ 谓接受钱财。
⒈ 谓所食之米。
引《礼记·丧大记》:“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。”
郑玄 注:“纳财,谓食穀也。”
孔颖达 疏:“纳财者,财谓穀也,谓所食之米也。”
⒉ 谓接受钱财。
引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治家》:“近世嫁娶,遂有卖女纳财,买妇输绢。”
⒈ 收纳食谷。后世指商人置货收租讨债收帐等事。
引《礼记·丧大记》:「子大夫公子众士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。」
(1)(动)收进来;放进来:出~|闭门不~。(2)(动)接受:~降|采~。(3)(动)享受:~凉。(4)(动)放进去:~入正轨。(5)(动)交付(捐税、公粮等):~税|交~公粮。(6)(动)缝纫方法;在鞋底、袜底等上面密密地缝;使它结实耐磨:~鞋底。
(名)钱和物资的总称:~物|理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