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法令;律条。
⒈ 法令;律条。
引《后汉书·循吏传·仇览》:“劝人生业,为制科令。”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凡所增十三篇,就故五篇,合十八篇,於正律九篇为增,於旁章科令为省矣。”
⒈ 法令。
引《后汉书·卷四·孝和帝纪》:「勿因科令,加虐羸弱。」
《三国志·卷二一·魏书·刘劭传》:「征拜骑都尉,与议郎庾嶷、荀诜等定科令,作新律十八篇,著律略论。」
(1)(名)学术或业务的类别:~目|文~|理~|牙~|眼~。(2)(名)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:秘书~|财务~。(3)(名)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科。如松柏目有松科、杉科、柏科等。(4)(动)〈书〉判定(刑罚):~以罚金。(5)(名)古装戏曲剧本中;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;如笑科、饮酒科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