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引名以求实。
⒈ 引名以求实。
引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名家苛察缴绕,使人不得反其意,专决於名而失人情,故曰‘使人俭而善失真’。若夫控名责实,参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”
裴駰 集解引 晋灼 曰:“引名责实,参错交互,明知事情。”
《隋书·经籍志三》:“名者,所以正百物,叙尊卑,列贵贱,各控名而责实,无相僭滥者也。”
⒈ 引名求实,使名与实相符合。
引《汉书·卷六二·司马迁传》:「若夫控名责实,参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」
(1)(动)告发;控告:指~|被~|上~。(2)(动)控制:遥~。(3)(动)使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悬空或处于失去支撑的状态:腿都~肿了。(4)(动)使容器口儿(或人的头)朝下;让里边的液体慢慢流出。也作空。
词语解释求实;符合实际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若夫控名责实,参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” 宋 苏轼 《议学校贡举状》:“右臣伏以得人之道,在於知人,知人之法,在於责实,使君相有知人之才,朝廷有责实之政,则胥吏皂隶,未尝无人,而况於学校贡举乎!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八年》:“今舍其大而举其细,岂责实之议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