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减少赋税数额。
⒈ 减少赋税数额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两浙 提点刑狱 王庭老 、提举常平 张靚 率民助役钱至七十万, 薛向 为帝言,帝问 王安石,安石 曰:‘提举官据数取之,朝廷以恩惠科减,於体为顺。’”
(1)(名)学术或业务的类别:~目|文~|理~|牙~|眼~。(2)(名)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:秘书~|财务~。(3)(名)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科。如松柏目有松科、杉科、柏科等。(4)(动)〈书〉判定(刑罚):~以罚金。(5)(名)古装戏曲剧本中;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;如笑科、饮酒科等。
(1)(动)由原有数量中去掉一部分:削~|~价|五~三是二。(基本义)。(2)(动)降低;衰退:~色|工作热情有增无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