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犯法。
引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及 桓子 骄泰奢侈,贪慾无艺,略则行志,假贷居贿。”韦昭 注:“略,犯也;则,法也。”
(1)(名)规范。(2)(名)规则。(3)(动)效法。(4)(量)用于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。(5)(连)表示因果关系的词。(6)(连)表示转折关系的词。(7)(连)表示肯定判断的词。(8)(连)表示两件事在时间上前后相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