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制,中书省舍人六员,分押尚书六曹,佐宰相判案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。后因以“六押”为中书舍人之别称。
⒈ 唐 制,中书省舍人六员,分押尚书六曹,佐宰相判案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。后因以“六押”为中书舍人之别称。
引宋 苏轼 《答彭舍人启》:“然而宪臺省闥,无预於文词,儒舘学宫,不关於政理,惟此六押之任,要须二者之长。”
(1)(动)把财物交给对方作为保证:抵~。(2)(动)暂时把人扣留:关~|拘~|看~。(3)(动)跟随着照料或看管:~车|~送。(4)(动)同“压”:~柜。(5)(动)在公文、契约上签字或画符号;作为凭信:~尾。(6)(名)作为凭信而在公文、契约上所签的名字或所画的符号:花~|画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