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功业之所在。
⒈ 功业之所在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《武》曰:‘无竞惟烈。’抚弱耆昧,以务烈所,可也。”
孔颖达 疏:“以务 武王 烈业之所,可也。”
[ suǒ ]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