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制造罪名而杀之。
⒈ 谓制造罪名而杀之。 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郑 羣公子以 僖公 之死也,谋 子駟。
引子駟 先之。夏四月庚辰,辟杀 子狐、子熙、子侯、子丁。”
杜预 注:“辟,罪也。加罪以戮之。”
bì1.君主:复~。2.姓。3.排除:~邪。4.同“避”。5.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:~举(征召和荐举)。pì1.透彻:精~。透~。2.驳斥或排除(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):~谣。~邪说。3.法律;法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pī[辟头](pī tóu)同“劈头”。
(1)(动)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;弄死:~鸡|~敌。(2)(动)战斗:~出重围。(3)(动)削弱;消除:~价|~暑气。(4)(动)用在动词后;表示程度深:气~|笑~人。(5)(动)〈方〉药物等刺激皮肤或粘膜使感觉疼痛:肥皂水~眼睛。(6)(动)同“煞”(7)(动):~笔|~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