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·清时朝廷派遣到川·滇·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。因其有一定任期,非世袭,非土著,有流动性,故称。
⒈ 明 清 时朝廷派遣到 川 滇 黔 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。因其有一定任期,非世袭,非土著,有流动性,故称。
引《明史·邓廷瓒传》:“请改为府县,设流官与土官兼治,庶可久安。”
清 侯方域 《豫省试策五》:“窃闻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杀人,而诸从龙於旧邸者,或出为流官,或中司大柄。”
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四章二:“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,或反抗朝廷失败后,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,直属朝廷,改用流官治理,叫做‘改土归流’。”
(1)(动)水流动。(动)液体移动;流动(2)(动)水流动。(动)移动不定(3)(动)水流动。(动)流传;传播(4)(动)水流动。(动)向坏的方面转变(5)(动)水流动。(动)旧时的刑罚;把犯人送到辽远地区去(6)(动)水流动。(名)指江河的流水(7)(动)水流动。(名)像水流的东西(8)(动)水流动。(名)品类;等级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(4)(Guān)姓。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