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奉行大义。
⒉ 犹举义。
⒊ 确立观点;取义。
⒈ 奉行大义。
引《礼记·儒行》:“其行本方,立义,同而进,不同而退,其交友有如此者。”
孔颖达 疏:“所立必存义也。”
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方臣之少也,进秉笔,赞为名命,称於前世,立义於诸侯。”
《管子·轻重丁》:“故 桓公 推仁立义,兄弟相戚,骨肉相亲,此之谓繆数。”
唐 刘叉 《怨诗》:“丈夫不立义,岂如鸟兽情?”
⒉ 犹举义。
引《周书·魏玄传》:“玄 遂率募乡曲,立义於 关 南。”
《北史·司马裔传》:“周文 令 山东 立义诸将等能率家入 关 者,并加重赏。”
⒊ 确立观点;取义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史传》:“是立义选言,宜依经以树则。”
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:“又有《业诗》,奉朝请 业遵 所注,立义多异,世所不行。”
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3. 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5. 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7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