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藏匿罪犯的人。
⒈ 藏匿罪犯的人。
引《书·梓材》:“肆往,姦宄,杀人,歷人,宥。”
孔 传:“汝往之国又当详察姦宄之人及杀人贼,所过歷之人,有所宽宥。”
孔颖达 疏:“详察其姦宄及杀人之人,二者所过歷之人,原情不知,有所宽宥,以断狱务从宽故。”
一说,谓俘虏人民。 周秉钧 易解:“歷,谓俘虏……歷人,谓俘虏人民。”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
(1)(名)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:男~|女~|~们|~类。(2)(名)每人;一般人:~手一册|~所共知。(3)(名)指成年人:长大成~。(4)(名)指某种人:工~|军~|主~|介绍~。(5)(名)别人:~云亦云|待~诚恳。(6)(名)指人的品质、性格或名誉:这个同志~很好|他~老实。(7)(名)指人的身体或意识:这两天~不大舒服。(8)(名)指人手、人材:我们这里正缺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