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乡役名。宋初本以里正与户长、乡书手共同课督赋税,衙前主官物。后以里正为衙前,称“里正衙前”,职掌官物的押运和供应,负赔偿损失和弥补短缺等责任,故承役者往往破产。
⒈ 宋 代乡役名。 宋 初本以里正与户长、乡书手共同课督赋税,衙前主官物。后以里正为衙前,称“里正衙前”,职掌官物的押运和供应,负赔偿损失和弥补短缺等责任,故承役者往往破产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役一》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初,知 并州 韩琦 上疏曰:‘州县生民之苦,无重於里正衙前。’……自罢里正衙前,民稍休息。”
词语解释里正[ lǐ zhèng ]⒈ 里长,封建社会统治乡里的小吏。例华阴令…以一头进,试使斗而才,因责常供。令以责之里正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英village junior officer in feudalist society;⒉ (以责之里正,是“以之责之于里正”的省略。以,把。“以”后的“之”代经常供应促织一事。“责之”的“之”复指前一个“之”指代的内容)引证解释⒈ 古时乡官。里长。 春秋 时,以里中能治事者为里正。 北齐 以来多置之, 明 代改名里长,后来的地保,也叫里正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役一》。引《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“什一行而颂声作矣” 汉 何休 注:“一里八十户……其有辩护伉健者,为里正。”唐 杜甫 《兵车行》:“去时里正与裹头,归来头白还戍边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淳化 五年,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五回:“连忙跑来看时,却好乡约、里正俱已到齐。”国语辞典里正[ lǐ zhèng ]⒈ 职官名。古时乡里小吏,负责掌管户口、赋役等事。北齐、隋、唐皆置之,宋、元沿用。明始专称里长。引唐·杜甫〈兵车行〉:「去时里正与裹头,归来头白还戍边。」《水浒传·第二回》:「俺家见当里正,正要来拿你这伙贼。」
词语解释衙前[ yá qián ]⒈ 宋代职役之一。唐有衙前军,但非官役。宋衙前始成为负担最重的差役。职掌官物押运和供应,负赔偿失误和短缺等责任,承役者往往赔累破产。宋初无固定役法。仁宗初期,有派里正轮充的“里正衙前”,募充的“长名衙前”和以富户承充的“乡户衙前”等名色。为减轻亏累,官府特许承担重难差役的衙前,承包酒坊,以资弥补。但在嘉佑治平间(1056-1067)各地又相继废止。熙宁三年(1070)行免役法,衙前改为雇役,以坊场钱(酒税)募充。引证解释⒈ 宋 代职役之一。 唐 有衙前军,但非官役。 宋 衙前始成为负担最重的差役。职掌官物押运和供应,负赔偿失误和短缺等责任,承役者往往赔累破产。 宋 初无固定役法。 仁宗 初期,有派里正轮充的“里正衙前”,募充的“长名衙前”和以富户承充的“乡户衙前”等名色。为减轻亏累,官府特许承担重难差役的衙前,承包酒坊,以资弥补。但在 嘉祐 治平 间(1056-1067)各地又相继废止。 熙宁 三年(1070)行免役法,衙前改为雇役,以坊场钱(酒税)募充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役一》。引宋 司马光 《论衙前札子》:“臣窃见顷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,废罢里正,置乡户衙前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宋 因前代之制,以衙前主官物。”明 杨慎 《艺林伐山·衙前散从》:“宋 代役夫之名,有衙前、散从。衙前,今之内班门子也。散从,今之外班皁隶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