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衙署;办公处所。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⒊ 治刑狱之所。
⒋ 犹言理之所在。
⒈ 衙署;办公处所。
引唐 樊宗师 《绛守居园池记》:“絳 即东雍,为守理所。”
《旧五代史·晋书·少帝纪四》:“甲寅,移 泰州 理所於 满城县。”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引《太平广记》卷六一引《集仙录·王妙想》:“九曰 行化峰,下有宫闕,各为理所。”
⒊ 治刑狱之所。
引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五:“﹝ 王孝先 等﹞为大理卿……数年以来,锻鍊刑狱,至二万二千餘事,而诉理所纔八百餘事。”
⒋ 犹言理之所在。
引唐 韩愈 《元和圣德诗》:“听聪视明,一似 尧 禹 ;生知法式,动得理所。”
[ suǒ ]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