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立适”。
⒉ 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当。
⒈ 亦作“立适”。太子或宗子以正妻所生子充当。
引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:“立适以长不以贤,立子以贵不以长。”南朝 梁 沉约 《立太子恩诏》:“王公卿士,咸以为树元立嫡,有邦所先,守器传统,於斯为重。”
(1)(名)封建宗法制度中称正妻;正妻所生之子称嫡子。(2)(形)亲的、血统最近的:~亲哥哥。(3)(形)系统最近的:~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