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公堂对质。
⒈ 公堂对质。 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下·郦炎》:“妻始产而惊死,妻家讼之,收繫狱。 炎 病不能理对。
引熹平 六年,遂死狱中。”
宋 俞文豹 《吹剑四录》:“今后两学士人,因事到官,合行理对;或因干连,合行追证。”
宋 洪迈 《夷坚支志甲·舒嫩四》:“﹝ 黄中立 ﹞临病篤,言为黄衣卒来追,理对 九疑 醮事,随语而殂。”
(1)(名)对子:喜~。(2)(动)回答:~答如流。(3)(动)向着、朝着:枪口~着敌人。(4)(动)对待:~事不~人。(5)(动)使两个东西配合或接触:~个火儿。(6)(动)照着样检查:校~。(7)(动)调整使合于一定标准:~时间。(8)(动)搀和(多指液体):汤里~点水。(9)(动)平均分成两份:~半儿。(10)(形)对面的;敌对的:~手。(11)(形)正确、正常、适合:这话很~。(12)(量)双:一~杯子。(13)(介)朝、向;用法跟“对于”差不多:~困难不能屈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