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的法官。李,通“理”。
引《鹖冠子·近迭》:“苍頡 作法,书从甲子,成史李官。”清 钱谦益 《孙子长徵君六十寿序》:“膺贡大廷,擢上第,选择为李官。”
(1)(名)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;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。(2)(形)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|~费。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厕所。(4)(Guān)姓。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