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纳银赎罪。
⒈ 纳银赎罪。
引晋 潘岳 《西征赋》:“丞属号而守闕,人百身以纳赎。”
《醒世恒言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》:“了缘 师徒虽不知情,但隐匿奸党,杖罪纳赎。”
⒈ 一种古代赎刑。凡军民犯罪及生员以上犯轻罪的人,准许其纳金赎罪。
引《清史稿·卷一四三·刑法志》:「赎刑有三:一曰纳赎,无力照律决配,有力照例纳赎。」
(1)(动)收进来;放进来:出~|闭门不~。(2)(动)接受:~降|采~。(3)(动)享受:~凉。(4)(动)放进去:~入正轨。(5)(动)交付(捐税、公粮等):~税|交~公粮。(6)(动)缝纫方法;在鞋底、袜底等上面密密地缝;使它结实耐磨:~鞋底。
(1)(动)用财物把抵押品换回(2)(动)抵消;弥补(罪过):~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