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住房。
引宋 曾巩 《秃秃记》:“司法 张彦博 改作寝庐,治地得坎中死儿。”宋 曾巩 《繁昌县兴造记》:“自门至於寝庐,总为屋凡若干区。”
(1)(动)睡:废~忘食。(2)(名)寝室:入~|就~|寿终正~。(3)(名)帝王的坟墓:陵~。(4)(动)〈书〉停止;平息:其议遂~。
(1)(名)简陋的房屋:茅~|~舍。(2)指庐州(旧府名;府治在今安徽合肥)。(3)(Lú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