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启奏;告知。
⒈ 启奏;告知。
引《三国志·蜀志·董和传》:“事有不至,至於十反,来相启告。”
宋 叶适 《故知枢密院事资政殿大学士施公墓志铭》:“光宗 内禪,詔曰:‘卿,冲人旧学也,何以启告朕?’”
宋 罗大经 《鹤林玉露》卷四:“诸公之来,某意其相与讲切义理之是非,启告閭阎之利病,有以见教,今乃不然。”
⒈ 告诉。
引《三国志·卷三九·蜀书·董和传》:「又董幼宰参署七年,事有不至,至于十反,来相启告。」
(1)(动)打开:~封|~门。(2)(动)开导:~蒙|~发。(3)(动)开始:~程|~用。(4)(动)陈述:敬~者(旧时用于书信的开端)。(5)(名)旧时文体之一;较简短的书信:小~|谢~。(6)(Qǐ)姓。
(1)(动)把事情向人陈述、解说:~诉|~知|广~|报~|通~|忠~。(2)(动)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状|到法院去~他。(3)(动)为了某事而请求:~假|~贷。(4)(动)表明:~辞|自~奋勇。(5)(动)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:~成|~罄|~一段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