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私自冒充顶替。
⒈ 私自冒充顶替。
引《明律·户律·私充牙行埠头》:“凡城市乡村诸色牙行及船埠头,并选有抵业人户充应,官给印信文簿,附写客商船户住贯姓名、路引字号、物货数目,每月查照,私充者杖六十。”
(1)禾名。(2)(形)属于个人的或为了个人的:~产|~仇。(3)(名)私心;私利。(4)秘密而不合法:~法|~党。(5)(形)暗地里、私下:~通|~了。
(1)(动)满;足:~分|~足(多到能满足需要)|~其量(表示做最大限度的估计;至多)。(2)(动)装满;塞住:~电|~耳不闻。(3)(动)担任;当:~当|~任(担任)。(4)(动)冒充:~行家。(5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