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因犯罪罚作劳役。
⒈ 因犯罪罚作劳役。
引汉 蔡邕 《上<汉书>十志疏》:“顾念 元初 中故尚书郎 张俊 坐漏泄事,当復重刑,已出轂门,復听读鞠,詔书驰救,一等输作左校。”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时有大女 刘朱,挝子妇酷暴,前后三妇自杀,论 朱 减死输作尚方,因是下怨毒杀人减死之令。”
《明史·张筹传》:“十年坐事罚输作。”
(1)(动)运输;运送(2)(动)〈书〉捐献(财物):~财助战。(3)(动)在较量时失败;败:决不认~。
zuò1.劳动;劳作:精耕细~。~息制度。2.起:振~。枪声大~。3.写作;作品:著~。佳~。4.假装:~态。装模~样。5.当作;作为:过期~废。6.进行某种活动:同不良倾向~斗争。自~自受。7.同“做”。zuō作坊:小器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