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承袭爵位。
引《后汉书·张奋传》:“光武 詔 奋 嗣爵, 奋 称 纯 遗勑,固不肯受。”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五:“拉藏汗 嗣爵后,以议立新 达赖剌麻。”
(1)诸候传位给嫡长子。(2)(动)接续;继承。(3)(名)子孙。
(1)(名)古代饮酒的器具。(2)(名)爵位;君主国家对贵族所封的等级:封~|侯~|子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