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交纳钱物以减免徒刑。
⒈ 交纳钱物以减免徒刑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台省·汤刘二御史再谴》:“鼐 论风宪官受财,议革职赎徒,上特旨发 肃州卫 充军。”
《明史·姜埰传》:“乃命移刑官定罪,尚书 徐石麒 等拟 埰 戍, 开元 赎徒。”
清 吴伟业 《鹿樵记闻·粤西二臣》:“又以奸民訐其贪肆不法,逮治坐赎徒。”
(1)(动)用财物把抵押品换回(2)(动)抵消;弥补(罪过):~罪。
(1)(形)空的;没有凭借的:~劳。(2)(副)表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;仅仅:~留。(3)(副)徒然:~自惊扰。(4)(名)徒弟;学生。(5) 姓。(6)(名)信仰某种宗教的人:教~。(7)(名)同一派系的人(含贬义):暴~。(8)(名)人(含贬义):好色之~。(9)(名)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