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赎金。
⒈ 犹赎金。
引《清史稿·邦交志二·英吉利》:“至是商务局员绅并全省代表各员在京开议,订定赎回自办合同十二条,赎款行平化宝银二百七十五万两。”
苏辽 《民国匪祸录·山东数十县警耗频传》:“刘 家虽富,竟也感到十分困难,于是辗转托人找到 孙百万,请他出面说情,将赎款降低一些。”
⒈ 为换取人身自由或取回典当物品所出的钱。
(1)(动)用财物把抵押品换回(2)(动)抵消;弥补(罪过):~罪。
(1)(形)诚恳:~留|~曲。(2)(动)招待;款待:~客。(3)(名)法令、规章、条约等条文里分的项目;通常在条下分款;款下分项:第二条第一~。(4)(名)款项(5)(名);钱:现~|公~|存~|汇~。(6)(名)(~儿)书画上题的作者或赠送对象的姓名:上~|下~|落~。(7)(动)〈书〉敲:~门|~关。(8)(形)〈书〉缓;慢:~步|点水蜻蜓~~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