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谓大臣接受皇帝的遗命以辅政。
⒈ 古代谓大臣接受皇帝的遗命以辅政。
引《汉书·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》:“将率则 卫青、霍去病,受遗则 霍光、金石磾,其餘不可胜纪。”
唐 杜甫 《夔府书怀四十韵》:“先帝严灵寝,宗臣切受遗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补遗·内阁·隆庆七相之去》:“至 穆宗 凭几,仅 高 张 二公受遗。”
(1)(动)接受。(2)(动)遭受:~灾。(3)(动)忍受;禁受:~不了。(4)(动)〈方〉适合:~吃(吃着有味)|~听(听着入耳)。
yí1.遗失。2.遗失的东西:路不拾~。3.遗漏:~忘。补~。4.留下:~迹。~憾。不~余力。5.专指死人留下的:~容。~嘱。~著。6.排泄大小便或精液(多指不自主的):~矢。~尿。~精。wèi赠与;送给:~之千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