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收殓埋葬。
⒈ 收殓埋葬。
引《北史·魏纪五·静帝》:“辛未,以旱故,詔京邑及诸州郡县收瘞骸骨。”
宋 曾巩 《越州赵公救灾记》:“凡死者,使在处随收瘞之。”
清 黄宗羲 《大方伯马公救灾颂》:“其流棺遗骼散在原野河壖者,则在处收瘞之。”
(1)(动)把外面的事物拿到里面;把摊开的或分散的事物聚拢:~拾|~集。(2)(名)取自己有权取的东西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:~回|~复。(3)(动)获得(经济利益):~入|~益。(4)(动)收获;收割:~成|秋~。(5)(动)接;接受;容纳(6)(动)约束;控制(感情或行动):我的心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;简直~不住了。(7)(动)逮捕;拘禁:~监。(8)(动)结束;停止(工作):~工|~场。
(动)掩埋;埋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