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申抒”。亦作“申杼”。
⒉ 抒发。
⒈ 亦作“申抒”。亦作“申杼”。抒发。
引《陈书·文学传序》:“大则宪章典謨,裨赞王道,小则文理清正,申紓性灵。”
《南史·文学传序》:“自 汉 以来,辞人代有,大则宪章典誥,小则申抒性灵。”
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楚 有贤臣 屈原,被谗放逐,乃著《离骚》八篇,言己离别愁思,申杼其心,自明无罪,因以讽諫。”
(1)(动)说明;陈述:~言|三令五~。(2)(名)地支的第九位。参看〔干支〕。(3) 上海市的别称;(4)姓氏;(5) 申时,旧式记时法,相当于十五点到十七点。
(动)缓和;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