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儆戒;训戒。
⒈ 儆戒;训戒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在军,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端拱元年》:“三月,甲子,下詔申儆官吏,求直言。”
《清史稿·礼志十二》:“詔以易名之典,不容冒滥,严切申儆,且下 培敬 吏议。”
邹韬奋 《抗战以来》五:“若任其摩擦,勇于私斗,必怯于公战,敌人与汉奸之所喜,即仁人志士之所忧,应由政府申儆全国。”
(1)(动)说明;陈述:~言|三令五~。(2)(名)地支的第九位。参看〔干支〕。(3) 上海市的别称;(4)姓氏;(5) 申时,旧式记时法,相当于十五点到十七点。
(动)使人警醒而不犯错误:惩一~百|以~效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