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题字于碑额。
⒈ 题字於碑额。
引《新唐书·李适之传》:“自是水不能患,刻石著功,詔 永王 璘 书,皇太子 瑛 署额。”
(1)(名)眉上发下的部分;俗称脑门子:~头。(2)(名)规定的数量:名~。(3)(名)牌匾:匾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