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赊贷。
⒈ 犹赊贷。
引宋 苏轼 《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》:“并 元祐 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旨,亦止言官司违法赊借,见欠二十贯文以下除放。”
明 焦竑 《玉堂丛语·献替》:“天下常贡已不足用,内责京师舖户买办,官中不给,负累市井赊借。”
蔡锷 《致谢汝翼李鸿祥电》:“现决定官办,于 滇 黑、元、永 三井各赊借盐百万斤。”
⒈ 向他人商借财物,日后才偿还。
(1)(动)买卖货物时延期付款或收款。(2)(形)远。
(1)(动)暂时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;借进:向图书馆~书|跟人~钱。(2)(动)把物品或金钱暂时供给别人使用;借出:~书给他|~钱给人。(3)(动)假托:~故|~端。(4)(动)凭借:~手(假手)。